綠證的價格機制
綠證分補貼證書和平價證書,在定價機制上有所不同。補貼證書定位于解決財政補貼缺口,采取“以補定限,自由競價”的定價模式,即
買賣雙方可通過自行協(xié)商或集中定價的方式確認補貼證書價格,最高不超過項目度電補貼金額,屬于半市場化機制。相比之下,平價證書的定價參考項目的度電成本、環(huán)境效益等因素,由
買賣雙方自由商議確定,不設上下限,屬于市場化機制。
從發(fā)電側看,
新能源的大量消納既擠占火電讓渡空間,又依賴火電提供基礎服務,因而需要支付系統(tǒng)消納成本;從用戶側看,使用綠電可以降低自身碳排放水平,因此表現為支付排放成本。兩種成本加起來就構成了環(huán)境溢價的市場基礎,并受到綠證供求關系的影響。綠證定價錨定了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和
碳市場,代表了溢價的轉換成本。
2021年新能源項目開始實現平價上網,新能源電價開始實行“基準電價+環(huán)境溢價”,基準電價也逐步向市場電價轉變。環(huán)境溢價成為發(fā)電企業(yè)收益的組成部分,此時的綠證價格更符合市場化定價原則,體現了新能源電力除建設和運維以外的額外成本加成。新能源環(huán)境溢價對新能源項目投資收益至關重要。
當前,由綠證表征的環(huán)境溢價體現了綠電的環(huán)境友好價值屬性,由市場決定其價值,而價值又由綠證本身的效用性(即有效需求)決定,這種效用性來自于可再生能源消納保障機制的強制性要求、自愿承諾或抵扣排放。因此,綠證是環(huán)境價值體現,其價格則是由市場形成。
國內綠證價格隨政策邊界和市場供需調整可能變化。目前,國外和國內的綠證價格存在差異,國內價格雖比國外高(近期折合1~3分/千瓦時),但仍遠低于外部環(huán)境價值,需有政策保障才可能完全反映外部環(huán)境價值。綠證價格具有調節(jié)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的作用,當綠證價格滿足某閾值時,可以實現完全消納。
隨著綠證市場供需穩(wěn)定,綠證價格也將逐步穩(wěn)定。未來隨著綠電價格逐步市場化,穩(wěn)定的環(huán)境溢價收益有望平衡新能源項目的投資,一定程度上可看作是新能源容量電價。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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