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綠色專利強制許可制度需要注意
強制許可和標準必要專利的規(guī)制也不能忽視專利權人的正當利益,專利權人的經濟利益主要通過合理范圍的許可費的方式來實現,并對于許可的范圍和方式進行限制,減少對于專利權人利益的損害。
強制許可制度的實施是非常慎重的。單憑專利強制許可制度并不必然能獲得“綠色”技術生產能力,一般專利必須以技術秘密配合才能在實踐中應用,強制許可不能延及到“技術秘密”。只有在獲得強制許可的被許可人具備反向工程的技術秘密能力以及獨立生產的能力,并且還能預見到有足夠多的市場前提下,強制許可才具有意義。對于涉及外國主體的強制許可,還有可能造成貿易爭端和阻礙投資的負面影響,因此,一般情況下強制許可制度是作為一種威懾存在,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能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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